原标题:山东博物馆划归省文物局管理啦,这个地方你常去吗?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规定中提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央编办关于设立山东省文物局的批复》,设立山东省文物局,由省文化厅管理。而且,还将省文化厅所属山东博物馆、省石刻艺术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及下设的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划归省文物局管理。

  按照上述规定,省文物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考古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省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等等。

  在内设机构方面,省文物局设5个职能处室。这5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挂人事处牌子)、规划财务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挂大遗址保护处牌子)、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督察执法处。在人员编制方面,省文物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8名。

  另外,上述规定中提出:将省文化厅所属山东博物馆、省石刻艺术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及下设的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划归省文物局管理,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仍为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