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6月13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陈兆永)临沭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嫌疑人通过提供虚假证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从2013年10月到案发,嫌疑人王某真、高某等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3亿元,从中非法牟利93万元。日前,3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涉案的王某真、高某系临沭县人,从2013年10月开始,王某真、高某两人合伙,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找到临沂几家公司代理商张某等人,购买POS机200台,利用一些持卡人急于套取现金的心理,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嫌疑人王某真在非法经营中,频频更换POS机,目的是为了规避监管。他先与高某合伙,后又与他人另起炉灶,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他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1100余名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非法经营金额达3亿余元,从中收取信用卡持有人的手续费用达93万元。
5月17日,警方以王某真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其抓获,民警当场起获POS机50余台。6月7日,涉案人高某被抓获归案。同日,沂南籍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张某交待,在本案中,他帮助王某真提供虚假证明,办理POS机,每台POS机收取400元的费用。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真等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使用POS机从事非法经营,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警方提醒:使用POS机进行结算,应建立在真实的交易之上,如果虚构交易,使用POS机进行结算并套取银行资金从中牟利,不仅违反POS机使用管理规定,危害了银行资金安全,而且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