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子女就学等原因想调换公租房,咋办?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问题也有了答案。该暂行办法中提出,调换公租房可选择“互换”或“重新摇号选房”的方式进行。

  租期这回定了 租一次最长5年,最短1年

  记者了解到,上述暂行办法所说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集中筹集建设的公租房(含原廉租住房)住宅和非住宅(公共用房、经营性用房、车库车位及其他设施设备等)。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区范围内的公租房使用管理都适用该暂行办法。

  此次,济南明确,公租房住宅租赁期限一次最长5年,最短1年。期满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对承租家庭(单位)的资格进行复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是否续租。

  在租金问题上,公租房租金标准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按配租对象类别、收入及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租金标准将实行定期调整,原则上每2年向社会公布1次。另外。公租房住宅租金可按月或按季、年收取。按季、年收取租金后,不足1个月退租的,租金按整月收取,未发生的租金应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