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庆云县城关派出所反侵财中队的民警们正在讨论近期偷电动车的案子,县局政治处的小丁推门进了办公室,他的一句话让大家吓了一跳,小丁说:“我放在派出所停车棚的自行车丢了。”民警们一听,这小偷太大胆了,偷东西都偷到公安局了。

  据了解,进入4月份之后,城关派出所辖区内电动车、自行车丢失案件高发,一直在采取严防措施,但未曾想放在公安局院内的自行车也会丢失。尽管涉案价值不大,但是民警们还是憋了一口气要将小偷找出来。

  通过调取监控和走访调查,第二天上午就找到了这名“小偷”,竟然是公安局附近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于某。

  城关派出所在县公安局的西侧,派出所东边有四、五所中小学,有时为了方便,经常有学生将自行车放在派出所的车子棚里。

  小学生于某和同学魏某中午放学回家,于某最近一直想骑自行车,就骑着姐姐的车子上学,并把车子放在派出所的车子棚里,魏某步行上下学,于某看见在姐姐的自行车旁边有一辆差不多的自行车,也没有上锁,想到自己还没有,就对魏某说你骑我的自行车,我骑这辆,魏某也没有多想,就骑上车子跟着于某到了公安局北侧的小区里,将车子停到于某家的楼道里,随后魏某就回家了。

  于某把车子停好后一直也没动,直到第二天被民警连同母亲一起叫到了派出所。因于某岁数太小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但民警是对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