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3 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也是推进干部“下”的一个渠道。细则中提出,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胜任现岗位工作,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在具体的调整方面,上述细则中提出,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区分不同情形,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
另外,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按有关规定重新任用或者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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