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知名专家诊察费医院说了算

  昨天,省物价局下发了联合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入选知名专家的资历、临床诊治水平等情况划分等次,制定不同等次的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满足不同人群的就医需求,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可根据门诊需求变化定期调整。该规定从今年4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办法规定,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各医疗机构制定的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要及时向同级卫生计生、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中医医疗机构同时向同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知名专家诊察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知名专家人员名单、诊察费价格、预约挂号办法等要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