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山东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石泉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庆民骗取直补款等问题。刘庆民采取虚报冒领方式,骗取国家种粮直补款、抗旱补贴款3.23万元。峄城区纪委给予刘庆民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烟台市莱山区院格庄街道办事处周格庄村村委会原主任孔肖男挪用集体资金问题。孔肖男指使他人挪用集体资金15.5万元,供个人使用。莱山区纪委给予孔肖男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青州市庙子镇教管办原工作人员刘新成挪用公款问题。刘新成先后挪用辖区学校图书报刊征订款、校服款48.6万元,用于炒股。青州市纪委给予刘新成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