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金支付比例提高

  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由35%提高到40%;

  在二级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由55%提高到60%;

  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