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商场为了促销,有时会打出“原价两千,现价二百”“全市最低价”等标语来吸引消费者,那么这个原价和最低价到底怎么认定呢?每年的三月份,是济南明码标价宣传月,对于这些老百姓消费时遇到的价格困惑和欺诈,来听听物价部门权威人士的解答。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谎称降价或将要提价,虚构原价等形式都属于价格欺诈。
济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郎咸勇说:“原价是七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所有有效票据的最低成交价,如果七天内没有成交价,以最后一次成交价作为原价。如果没有那就不能叫原价,经营者必须保留30天以内的销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