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东昌府区法院将近年来发生的侵权案件予以总结,公布了五大侵权案例,以案说法,希望能给大家一点提醒。为了爱美喝减肥药被骗五万元,还有一名女子在美容院减肥过程中不幸死亡。
案例1:网上购买减肥茶被骗5万元余元
徐女士为减肥在网上购买了减肥茶,没想到这一买竟然被骗去了5万余元。日前,东昌府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
徐女士听别人介绍,说某一个牌子的减肥茶特别好,徐女士就购买了几盒试试看,这几盒刚吃完,徐女士便接到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声称是“某微生物研究所”的,是徐女士购买的减肥茶的售后调查员。
电话中,这位蒋先生问徐女士喝完茶的效果怎么样,徐女士说感觉一般,没什么太大效果,蒋先生便对徐女士说徐女士可以去当地的医院化验个血型,这边的研究所可以根据徐女士的血型及具体的身体特征,制定一对一的药物进行调理与减肥。
当时徐女士信以为真,前后分三次转给蒋先生55900元。但徐女士至此再也没收到过所谓的减肥药物,联系蒋先生也联系不上。
东昌府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蒋先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蒋先生作出以下判决:蒋先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被告人蒋先生退赔被害人徐女士经济损失55900元。
案例2: 女子美容院内减肥过程中死亡
年仅25岁的张女士,到某美容院进行减肥不幸身亡。日前东昌府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孩子刚刚一岁的张女士前往刘氏夫妇的美容店进行减肥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某派出所接到报案到达现场。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某派出所于次日对张女士的尸体委托该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该技术科作出尸体检验鉴定书,结论为死者张女士系电流损伤致心源性猝死。
张女士的死亡给家人造成巨大的精神损失与经济损失,东昌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死者张女士在该美容店减肥,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效力应予认定。
张女士来该美容院减肥,在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经公安部门鉴定系电流损伤致心源性猝死,该美容院未尽到确保张女士人身安全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当依法向张女士的家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做出以下判决:刘氏夫妇赔偿张女士的家人死亡赔偿金710732元、丧葬费26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