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反家暴法实施]
打孩子将被撤销监护资格
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
反家暴法明确,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这意味着我国对失职监护人资格的撤销将“动真格”。为了防止失职监护人故意“甩包袱”,反家暴法特别指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
长久以来,打孩子是中国许多家庭的“陋习”,有儿童甚至在父母所谓“以爱之名”的拳打脚踢下丧命。反家暴法的正式实施,也就意味着,中国长久以来“棍棒教子”的传统陋习有了法律的制约。
“反家庭暴力法建言联盟暨反家暴维权联盟”创始人、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表示,“法律的实施关键还是看执行。”由于反家暴法在我国是第一次设立,在现实中的实施情况还需进一步观察。另外,涉及家暴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多细节,这都需要多部门沟通合作,才能尽最大可能保护家暴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