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0日上午,由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受贿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2015年1月30日上午,由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受贿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法制晚报讯(记者江丞华)巡视组根据两份检举材料明察暗访,查出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时任巨野县党委书记刘贞坚,主政5年间收受42名当地官员财物114次共739万余元。2014年12月,中组部通报的四起买官卖官案件中,刘贞坚案排第一个。

  更恶劣的是,其中13名官员是利用公款买官,事后让财务人员找发票报销冲账。

  巨野县党委书记刘贞坚也与其他贪官的风流成性截然不同,妻子是巨野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他没有被查出任何生活作风问题。他逢事就和老婆商量,多数贿款都是通过老婆间接收取的,于是坊间有了“要升官找大嫂”的传言。

  在即将调离巨野县的2011年,刘贞坚共受贿473.9万元,平均每天1.3万元,可谓“日进万金”。

  《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山东省高级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刘贞坚无期徒刑,部分公款买官者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案件曝光

  镇书记贪污卖官大案露马脚

  2013年7月,山东省委第七巡视组刚到菏泽开展巡视工作,就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和一份实名检举材料。两份材料指向同一个人——时任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

  刘贞坚,1962年生,山东高唐县人,2006年12月至2011年11月担任巨野县县委书记,2010年12月起先后兼任菏泽市政府党组成员、菏泽市政府副市长,2012年2月调离巨野担任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举报信和检举材料均反映了刘贞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卖官敛财问题。

  据媒体报道,第七巡视组的工作人员为了查清此事,之后主动与菏泽市纪委对接,约谈了知情人孔庆国。

  孔庆国时任巨野县田桥镇党委书记,当时已因伙同其他干部一起贪污克扣拆迁补偿款被检察院批捕。

  2013年,孔庆国因为拆迁问题被群众举报,时任巨野县委书记成伟找他谈话,孔仍不以为然。此时,刘贞坚已经是菏泽市市委常委。

  孔庆国被抓后不但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揭发了别人。随后,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被菏泽市纪委立案调查。陈宜民被调查期间,向调查组提供了刘贞坚在担任巨野县县委书记期间在干部提拔、调整中收受他人财物的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