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费者协会28日发布《2015年山东省大学生电子产品消费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调查显示,长途通话收费高、流量消耗快是在校大学生认为通信业务收费不合理的方面,只有9.9%的在校大学生听说过且比较注意个人信息保护,86.3%的学生反映个人信息存在泄露情况,而当个人信息泄露或被他人不当利用时,仅有16.7%的在校大学生会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使用电子产品以国产品牌为主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查山东省42所高等院校,计划调查样本量4500份,生成在线调查链接10000条,实际回收有效样本共4848份。其中,本科类院校24所,回收有效样本3280份;高职(专科类)院校18所,回收有效样本1568份。
调查数据显示:100%的在校大学生拥有手机;58.9%的在校大学生拥有电脑(其中使用笔记本电脑占83.3%);14.3%的大学生拥有PAD平板电脑。高年级学生拥有电脑的比例明显高于低年级大学生。本科类院校学生拥有电脑的比例(62.8%)明显高于高职(专科)类院校(50.6%)。
在校大学生使用的电子产品以国产品牌为主,认知度较高的电子产品品牌依次是:华为(72.9%),苹果(64.0%)、三星(61.6%)、联想(60.9%)和小米(60.9%)。调查数据显示,在校大学生购买电子产品的主要渠道是实体店铺(76.0%),如专卖店、大卖场等。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36.9%的大学生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如京东、天猫等。26.7%的大学生通过运营商营业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