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泰安1月19日讯(记者 赵兴超)14日,一名女司机在泰新路十里河桥下车时,没有注意后方电动车,开门撞倒骑车人。后来车辆刹车不仅,碾压倒地的骑车人导致重伤,共造成五辆车相撞受损。开门女司机在这起严重交通事故中,或面临主要责任。

  1月14日早9时,城东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一起多车连撞的严重交通事故警情,出警民警张平、贾仁斌及中队干部冯刚、李健迅速赶到泰新路十里河桥东现场。

  经走访调查和现场勘查,民警初步了解到事故起因是司机杨某(女,38岁),驾驶一辆长越野车沿泰新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十里河桥东侧,路边停下车开车门时,杨某没注意后方驶来的电动车司机颜某(女,42岁),在开车门时撞倒了颜某。

  颜某倒地时,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正好由西向东经过事故地点,王某看到车门撞倒颜某后一边紧急刹车,一边向左侧车道猛打方向,但还是躲闪不及,车轮碾压到了倒在地上的颜某。

  同时,一辆中型货车从泰新路南侧最左侧机动车道驶来,看到右前方行驶的三轮农用车突然强行向左变道,闯入自己车道前方,大货车也急刹车并紧急向左侧打方向,撞上中央隔离护栏。

  电动车伤者杨某被送往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民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肇事司机一个没留神的开车门动作,酿成了一人重伤、五车受伤严重交通事故,杨某或要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目前,所有车辆正在进行事故检验,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