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8类“黑户”能落户了。其实,早在2014年2月,山东省公安厅就下发通知,解决未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人口的落户问题,仅两个月就办理1岁以上人员出生登记12万余人。
在山东,目前计划外生育人口的落户已经不是太大的难题,面临的困境在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无户口人员。
齐鲁晚报记者 杜洪雷
>>计划外生育
5个孩子都没户口,书和校服自己买
“婶子,为什么我同学都有户口,我咋没有呢?”面对着10岁侄女的疑问,家住济南市历城区的李女士难以回答。
“黑户”导致很多不良影响,他们自卑心重、缺乏安全感、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无法享受公民的基本权利等。
李女士丈夫的哥哥在十多年前与外地来的一个智障女子结婚。由于各种原因,这家人生了5个孩子,大的10岁,小的1岁多。“我之前催他去落户,可是也没有出生证明,他也懒得去,结果就没有办。”李女士说,去年4月份,哥哥因病去世,更是让一家人陷入困境。“孩子上学没有学籍,书和校服都要自己花钱买,没有户口真是难呀。”
后来辖区港沟派出所户籍民警孙晨带着他们跑手续,去年12月29日,历城公安分局为这5个孩子办理了落户。“这家人非常困难,落户之后就能够办理医保和低保了。”孙晨称。随着省公安厅落户政策的发布,很多之前计划外生育的人员都有了户口。“我们这两年已经为这一部分人员落户近3000人,解决了很多人切身的难题。”历城公安分局户政科工作人员表示。
>>私自收养
民警很谨慎,怕孩子是被拐卖的
“之前好解决的‘黑户’人员差不多都已经落户了,剩下的情况非常复杂,其中最头疼的是那些私自收养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无户口人员。”一基层派出所户籍民警称。历城区王女士的父亲几年前捡到一个小孩,2014年时小孩7岁,到了上学的年纪。“当时,王女士就给我们反映孩子落户的问题,我们发现她并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历城公安分局户籍民警称。
王女士到民政部门咨询收养手续,被告知必须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当时因为辖区变迁和时间太久,费了好大劲才找到。
“事实上,很多捡拾婴儿的人当时并没有报警记录,无法开具捡拾婴儿的证明。”基层户籍民警称,他们不敢私自落户,主要是担心不明来历的孩子中有被拐卖的儿童,一旦落户,身份就被洗白了。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意见,针对这一个特殊群体落户制定了相关程序,相信会为这个难题的解决带来契机。”该基层户籍民警说道。
>>“口袋户”
户口迁移证被烧,拆迁要补偿才想起
除了上述两个主要的“黑户”群体,“口袋户”和户口迁移证件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也比较多。“一些口袋户是之前的大学生,户口从老家迁出来又没有新落户;另外一种情况是女子嫁到外村,为了逃避交公粮等原因没有落户。”户籍民警称,遇到这类情况多数是让其到原籍进行落户。
去年10月份,长清公安分局就为辖区居民赵某俊补录了户口,结束了其长达十余年无户口状态。长清区张夏镇居民赵某俊1990年与东营市利津县居民胡某前结婚。1993年,赵某俊将其户口迁出准备落户到利津县其丈夫身上,但由于夫妻二人常年在外打工未及时到当地派出所落户。
2004年,赵某俊家中失火将户口迁移证烧毁,导致其无法在利津县落户。赵某俊当时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可是利津县近期农村拆迁涉及补偿问题,赵某俊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未在当地落户。
赵某俊来到张夏派出所寻求民警帮助。户籍民警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录户口所需手续,并让社区民警到辖区走访。经多方查找档案、询问证人,积极与上级户籍部门联系并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张夏派出所才为赵某俊补录了户口,结束了其长达十余年的无户状态。
>>我省情况
前年山东就已禁止户口和计生挂钩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黑户”的产生有多种多样的情况,包括计划外生育、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未取得收养手续的收养人员等。2014年2月份,山东省公安厅向各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规定,新生儿落户只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对于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凭亲子鉴定也可落户。
该通知特别强调,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我省的这个政策在全国走在前列,呼应了百姓的需求,也有利于户口管理工作。”当时,很多派出所户籍民警的工作量明显加大,有的派出所一天能够办理200多个落户手续。
新政策实施两个月,山东省共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30余万人,其中,为1周岁以上出生人员办理出生登记12万余人。据了解,1岁以上新落户的人员中多数是计划外生育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