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的王某,为了赚易钱,发大财,伙同儿子王某某、妻子周某低价购来未经检疫的狐狸肉、貉子肉,非法添加化学添加剂,使狐狸肉、貉子肉“变身”狗肉、羊肉、牛肉,大量外销。费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打掉了这一个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团伙。2015年12月21日,王某、王某某、周某等人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53岁的王某是临沂市河东区的一名农民,头脑活络,做点小生意,因为家乡的狗肉出名,销路很好,也想通过做狗肉生意发财。可是由于生狗的价格很高,加工成狗肉卖赚不到多少钱,便想到以次充好,弄点价格便宜的狐狸肉、貉子肉来卖。为了防止被人发现,他到处打听,发现费县某村靠近蒙台公路,交通方便,而且有处闲置的院落,周围没有住宅,加工狐狸肉等物品,如果有腥臊味,也不会被发现。于是,王某和儿子王某某、妻子周某一起开起了家庭作坊,招徕了工人,低价从外地收购了狐狸、貉子等动物的肉后,经过简单处理,剁掉脚爪后,添加上工业明胶、工业盐、工业亚硝酸钠等物质,熬成肉汤冷冻后,放进劣质盆内,冒充为狗肉、羊肉、牛肉,销往山西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看到利润丰厚,就开始疯狂的造假,通过保温车运入原料,运出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