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早上六点,济宁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一批白骨顶鸡和珠颈斑鸠即将从曲阜机场空运至广东。森林公安立即赶赴现场,在机场截获了500余只野生珍禽。民警发现,货主高吉星自行伪造检疫证才使得蒙混过了安监。经查,高吉星在济宁市任城区接庄镇南贯集五村有一家特种养殖场,养殖了多种珍禽。接着,民警找到了高吉星的养殖场,令民警震惊的是在这个养殖场内竟然有大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77只活体的大小天鹅、8只黑天鹅和一只疣鼻天鹅,其中还有9只大小天鹅的尸体,还有各种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据统计整个养殖场内,包括大天鹅、小天鹅、黑天鹅、疣鼻天鹅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红头潜鸭、赤麻鸭、白眼潜鸭等,共计22个品种,但这里面仅有4个是合法养殖。

  高吉星的养殖场内人工繁殖天鹅、鹤等珍稀禽类的技术并不成熟,但他禁不住巨额经济利益的诱惑,便打着养殖场的幌子,非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野生天鹅被倒卖到多个湿地公园

  2013年10月份,专门养殖天鹅的广西南宁“鸟王”刘某找到了高吉星,愿意出高价收购天鹅。高吉星四处寻找货源,在辽宁的孙某处以每只2500元的价格购买了50只天鹅。受刘某委托,这些天鹅从沈阳运到济宁后直接送到了青岛一个景区。刘某汇给高某15万元,高吉星从中获利2 。 5万元。

  尝到利益的甜头后,高吉星再次出手。接着从张家口胡某等人处购买灰鹤67只、蓑羽鹤13只,根据刘某的安排将这些珍禽送到云南省一湿地公园。高吉星先后五次从他人手中非法购买野生珍禽再卖与他人,为让路上保持畅通,他还伪造检疫公章公文。不到一年,经高吉星非法收购贩卖的大天鹅、小天鹅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达500只,省重点保护动物4000只,非法运输、贩卖至南方多个省份,涉案总金额超2000万元。2014年2月27日,济宁森林公安局在养殖场内解救的大小天鹅等珍禽,是还没来得及运走的“货物”。

  森林公安发现,为了防止这些珍禽飞走,它们都被做过手脚,有的被拔掉羽毛,有的甚至被挑断筋腱,这样珍禽们就不会飞远。

  济宁市森林公安局历经一年的时间破获此案。2015年1月6日,济宁市高新区检察院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分两次公开审理了此案,2015年1 1月5日,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高吉星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刘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他等人也受到了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