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男子韩某在济宁城区一影楼里做摄影师,酒后爬楼进入18岁女子小张家中,欲对其实施性侵,逼迫小张说出银行卡密码后才离开,韩某抢走了小张的100元现金和银行卡,在取款机上取走了银行卡里的900元钱。目前,韩某因涉嫌强奸、抢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10月16日凌晨2时,正在熟睡的小张突然感觉有人骑在自己身上,她睁开眼睛看到一张陌生男子的脸。男子一只手掐住她的脖子,一只手在她身上乱摸,并恐吓说:“你别说话,不然你知道后果。”说完使劲掐小张的脖子,说:“把钱拿出来。”小张吓坏了,告诉男子包里只有100元现金,银行卡里有900元。男子说:“告诉我密码,不然你知道后果。”小张让男子从鞋柜上把包拿过来,从包里拿出钱和银行卡,说出了密码。男子念了两遍密码后从窗户跳了出去,惊魂未定的小张立即报了警。

  小张向民警反映,男子年龄约20岁左右,身高1.73米左右,上身穿黑色皮衣,身材较瘦,本地口音。民警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根据事发地点刘庄小区附近的监控,锁定了嫌疑人的外形特征。随后民警侦查发现,男子拿着小张的银行卡在体育馆附近一ATM机取了900元钱,之后住进了水产路的一家宾馆。民警根据男子入住时的登记信息,锁定了嫌疑人韩某。12月4日,民警在万达广场将韩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韩某今年20岁,金乡县人,在济宁城区一影楼里做摄影师,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和女友租住在国光小区。韩某供述,10月16日凌晨2时左右,他酒后骑摩托车行至刘庄小区内,发现二楼一户居民的窗户没关,就爬了进去,欲实施强奸是为了吓唬女孩子,实际目的是为了钱。目前,韩某因涉嫌强奸、抢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