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果>>学校负责人出面道歉 具体事宜正在协商

  12月14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张浩的父亲,他出示了一份当时与学校签订的入学协议,其中第二条约定,“学校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及人身安全。”协议最后,有学校老师及学生的签名。张先生认为,“10月12日下午,孩子离校后,学校却无人知晓,管理疏漏十分明显,学校应当对孩子的死承担责任。”

  随后,记者见到了该艺术培训学校负责人。他出具了学校的办学许可及相关证件,表示该艺术学校属于有资质、通过教育局认可的民办院校。一位学校老师称,在同学及老师眼里,张浩性格有点内向,“不太爱说话,心里有什么事情,同学们都不知道。”

  从14日中午11点多到下午1点多,经过近3个小时协商,学校负责人出面给张浩的家属道了歉。张先生表示,他们接受道歉。目前,双方就赔偿一事,还在商议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