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矛盾、电动车牵出作案嫌疑人

  专案组通过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认为找到李某某的电动车和常某某是侦破此案的关键点。随着调查深入,专案组民警又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前段时间,李某某在煮兔子肝时不慎引燃了常某某的衣服,其口袋内的几百元钱也被烧毁,李某某拒不赔偿,为此双方发生过多次口角矛盾。得知这一消息后,常某某的疑点迅速上升,同时更加坚定了专案组的侦查方向。12月3日,通过技术手段侦查,专案组发现常某某居住在邹平县望京村其老乡处。

  由于无直接证据,专案组民警只能对常某某进行监控,以免打草惊蛇。12月4日,专案组民警在望京村调查发现,常某某前几日将一辆电动车卖给了一位村民,民警立即找到该电动车进行辨认,确认该电动车正是李某某的。证据确凿,专案组决定12月5日对常某某进行抓捕。

  警惕性非常高的常某某5日一早便从邹平乘长途客车返回河南老家。专案组马不停蹄,先后辗转济南、菏泽、商丘等地开展追捕工作。12月5日18时许,专案组终于在河南省商丘市客运汽车站将常某某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到李某某的手机一部,以及李某某卖兔子肝所用的55张5元钱现金。专案组立即将其带回张店进行审讯。

  几百块钱的电费纠纷 引来杀身之祸

  而令专案组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常某某心里素质极好,被抓获后丝毫不慌张,且被押解回张店的四个小时车程,常某某一直车上睡觉。“这让我们更加确信了常某某就是犯罪嫌疑人,在车上呼呼大睡显然是这几天他一直没有睡好、加之心理压力大被抓后一下就释然了的表现。”刑侦十中队的民警张警官对记者说。据了解,现年51岁的常某某曾于1987年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19年有期徒刑,2006年刑满释放。

  经过连夜的艰苦审讯,常某某终于在巨大的压力下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11月11日早上,李某某在出租屋内向常某某索要电费,但常某某因此前李某某将其钱物烧毁且不赔偿怀恨在心,拒绝支付电费,两人因此再次发生争吵。期间李某某还用棍棒殴打常某某,常某某反抗将其按倒在床上,不料想李某某却说“有本事杀了我”,致使常某某心生歹念将李某某掐死。随后常某某将尸体装至一编织袋内藏至村里一废弃平房处,数日后又将尸体抛至村里一枯井内,并拿枯草将其掩盖。12月6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带领常某某指认了抛尸现场。至此,一起因人员走失牵扯出的杀人案件终于告破。

  但此案背后的故事,却让人们唏嘘不已,喟然长叹:这位住地下室、卖兔子肝,看似是“穷老太”的李某某,真实身份竟是一位有着一百多万存款、名下有6套住房的“富老太”。由于旧村改造,李某某数年前便分得了6套住房。平日她将这6套住房对外出租,在卖兔子肝的同时,每月还收取着不菲的房租。这也致使李某某非常喜欢显摆,经常说自己“很有钱”。虽然有钱,但李某某却十分抠门,经常因一些“小钱”与他人发生争执。而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平日生活非常节俭,省吃俭用将钱寄回家中给老母亲及养子,因此十分在乎被李某某烧毁的几百元钱。但不料想,正是这“富人”跟“穷人”之间因几百元产生矛盾,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