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原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个险种合并为“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过近一年的平稳运行,记者发现仍有部分市民对参加居民医保能享受到哪些具体的医保待遇并不是很了解。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这笔账到底怎么算?参加了居民医保生孩子能不能报销?有些病不用住院可是要长期药物治疗,居民医保管不管?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济南市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就市民普遍关心的居民医保待遇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住院费报多少?这笔账很好算

  “目前,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卡登记住院治疗,基本没有什么繁琐的报销手续。”济南市民朱女士享受了居民医保带来的便利。

  原来,如今的居民医保结算非常方便。“个人只需要在出院时,由医院通过医保结算系统统计住院期间符合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结清起付标准和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可以放心出院了。”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其余部分会由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对于住院费用报销,不同等级的医院起付标准也有所区别。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此外,五种病人可向其所在县(市)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申请开设家庭病床。一是脑中风丧失全部或大部分行动能力且病情符合住院条件的;二是恶性肿瘤晚期行动困难的;三是严重心肺疾病符合住院条件,但住院医疗确有困难的;四是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的;五是80岁以上老人需连续住院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

  除了住院治疗,遇到“小病”,不少参保人选择门诊治疗。参保人在所属县(市)区选择一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备案后,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在备案的普通门诊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各按50%比例负担。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