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2016年济南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指标生计划和统招生计 划。在确保全是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 划60%的基础上,个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分配数额原则上与2015年 保持不变。
普通高中录取时,按指标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其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全是普通高中 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及以上。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 生计划使用。按照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有指标生和推荐生 资格。
在济招生的职业学校,含“3+4”本科、“2+3”高等师范、五年 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 、技工学校,按照省市计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