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均已制定执法联动方案,打造立体执法模式

  11月22日上午,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议在山东大厦召开,省会城市群7 市政府签订了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书。12月1日起,山东省环保厅工作人员分赴7市,在对当地部分企业进行检查的同时,督促各市尽快出台联合执法方案。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李波,与监察总队工作人员田志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丁君对泰安、莱芜、德州和聊城等地进行了督导。在检查中,监察人员发现,不少企业虽然实现了达标排放,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泰安两家热电企业存在脱硫塔PH值波动较大,莱芜一家热电企业扬尘严重,德州、聊城也存在某些企业在调试阶段的锅炉排放量较高,以及企业DCS系统未接入NOX和PH值监测等问题。李波认为,这说明某些企业在在日常管理中仍存在疏漏。“我们已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同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稳定实现达标排放。”

  与此同时,山东省环保厅大气处副处长赵辉带队,对济南、淄博和滨州三市进行了督导。记者从各地环保局了解到,目前,泰安与莱芜已经启动联合执法,德州与聊城也已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将于12月7日起启动联合互查等措施。济南已制定方案,下周将与淄博、滨州召开联席会议,并计划在1个月内开展两次执法行动。“在横向上,省会城市群各市形成联动。在纵向上,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也与各市形成联动。这样也就在省会城市群形成了立体的联动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工作的效果。”李波说。

  赵辉告诉记者,在省会城市群陆续启动的联合行动,也是一个练兵和磨合的过程,下一步各地也将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更为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以建立长期联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