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药 报销范围翻番

  □ 本报记者 张春晓

  2013年底以来,我省建立并实施了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人社厅副厅长孙廷玉介绍,新制度实施后,各市居民医保统一执行职工医保药品、诊疗和服务设施目录,农村居民用药品种由整合前1100种扩大到2400种,报销范围翻了一番多,2015年全省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占比同比提高了将近5个百分点,直接提高了待遇水平。

  慢性病患者也成为重要受益者。绝大多数市在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的同时,扩大了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青岛门诊慢性病病种由原新农合的20种扩大到54种,烟台由11种扩大到24种,潍坊由13种扩大到29种,济宁由22种扩大到47种,泰安由24种扩大到34种。全省门诊慢性病病种实际平均报销比例由整合前的56%提高到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