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济南市“四纵四横”15条主干道开始执行机动车禁停,违法占道停放车辆的,交警部门将依新的交通违法代码“73390”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处罚。11月19日下午,记者在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11月1日至7日一周时间里,交警部门共查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行为2000余起,其中电警抓拍处罚1900余起、现场处罚130起,除罚款100元并记3分外,交警部门还对违停车辆进行曝光。

  罚100记3分,违停车辆被曝光

  依据此前的整治规划,交警部门划定“四纵四横”共15条道路为禁停路段。这些路段包括:经十路(段店立交桥东口至奥体东路口)、旅游路(历阳大街路口至舜华路口)、经七路、泺源大街、和平路、经一路、明湖东路、明湖西路、明湖北路、花园路、二环东路(旅游路口至工业北路口)、历山路、纬二路、英雄山路、纬十二路。

  1日上午9点32分, 在经十路历山路口西南侧人行道上, 一辆车牌号为鲁A86xxx的蓝色轿车违法占道停车被历下交警现场处罚,该车也成为禁停路段违法停车罚款100元、记3分的“73390”新代码启用以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据济南交警统计,11月1日至7日一周来,电警抓拍处罚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行为共计1900余起,现场处罚130起,累计查处2000余起违法行为,违法车辆均被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处罚。统计显示,违停记分处罚以来,15条禁停路段违法停车情况较以往同比下降30%左右。

  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为规范停车行为和整治交通秩序,针对此次查处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将对违停车辆进行曝光。

  黄网线违法停车今年已查处34000余起

  为保障当前常态化拥堵情况下市区主干道公交车道、部分支路单位出入口的正常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对“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交警部门将适用“10250”代码,对违法车辆处以100元罚款处罚。

  针对黄网线停车行为,济南交警利用电子警察、视频巡检等技术手段集中开展动态执法行动。据统计,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即在市区的经一路、英雄山路、济洛路、花园路、青年东路、马鞍山路、山大南路、建设路、二七新村中路等路段查处黄网线违法停车行为34000余起。

  除查处禁停路段和黄网线违法停车行为外,据济南交警交通整治方案,截至今年年底,济南交警还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路口遇堵继续进入等影响城市交通畅通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警部门将利用高清设备进行自动抓拍,并对违法行为适用“13570”代码予以罚款50元、计3分处罚。今年以来,济南交警共计查处该类违法19000余起。

  附表一:禁停路段违法停车曝光车辆(部分)

  (齐鲁壹点 记者王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