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济南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及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召开,决定加快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进度,各区划1—3个“气质”重点控制区,以重点“气质”监测点为中心,半径2公里内严控扬尘污染,禁止露天烧烤。

  [控小煤炉]

  35吨小燃煤锅炉提前7个月全淘汰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目前建成区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共有134台、2117吨。按照之前制定的计划,城市建成区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时间为2017年6月1日前。5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则将淘汰时间提前至2016年10月底前。规划中的燃煤锅炉淘汰后,有5种办法完成替代工作。一是优先利用集中供热(含余热利用)替代。二是鼓励使用低谷电蓄能锅炉、空气源热泵等“煤改电”方式实现替代。三是可采用“煤改气”方式替代。四是改用成型生物质锅炉。五是可通过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置换改造现有锅炉,并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记者了解到,对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的,在通过验收后,济南市按照每置换改造1蒸吨给予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于提前完成淘汰(改造)的,每置换改造1蒸吨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营单位进行投资和置换改造的,在通过验收后,根据第三方运营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协议,补贴及奖励款项可直接拨付给第三方运营单位。

  对列入淘汰(改造)计划的134台燃煤锅炉,环保部门将按照每周一次的频率进行重点检查监测,对超标等违法行为一律进行依法处罚、媒体曝光,并严格实行按日计罚、停限产等处罚措施,倒逼业主单位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进度。对逾期未完成淘汰(改造)工作任务的,将实施强制淘汰。

  对今年采暖季仍需运行的各类燃煤锅炉,在开炉运行前,按要求,各单位必须进行治污设施的全面检修,最大限度减少采暖季燃煤锅炉运行期间环保设施停运等情况的发生。

  [整治烧烤]

  各区划1—3个“气质”控制区,区域内禁止露天烧烤

  日前,济南市拟在各区分别选取1-3个区域作为重点控制区,在现有环境监管措施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强化措施。会议要求,各区、高新区应以对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点为中心,划定2公里半径范围作为重点控制区。控制区内将取缔低空排烟设施,严禁从事露天烧烤等经营活动,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全部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达标;严禁使用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茶水炉、炊事灶等小燃煤炉具,对发现的小燃煤炉具应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缔。

  各区还要建立国控点周边区域巡查工作机制,每日对控制区实施地毯式、不间断检查。环保部门将每周公布各区、高新区空气质量排名,对改善效果明显的,将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达不到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实施严格的督查督办。

  环境监察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在济南一些“国控点”周边仍有露天烧烤摊,这些“烧烤霾”会直接影响到济南的“气质分”。所谓“国控点”,是指按照原国家环保局统一部署,1996年到2005年,济南建设了济南化工厂、济南市环境监测站、省种子仓库、济南第二机床厂、科干所、农科所、开发区、长清区委党校等8个监测点,这几个点位作是环保部对济南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的依据。

  据环保部门相关人士分析,各区在划定重点控制区时,国控点“入选”的几率很大。

  [严管扬尘]

  控制区内渣土必须密闭运输

  扬尘经常拖济南后腿儿,“气质”控制区划定好后,必然不会放过扬尘的管理。记者了解到,控制区内首先要控扬尘。施工工地方面,要做到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方面,要做到100%密闭运输。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在控制区内也必须全部达标排放。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工业企业应实施顶格处罚,对符合停产、限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应坚决实施停产、限产整治。对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媒体曝光。此外,控制区内还将控制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原则上禁行大型运输车辆,或实施道路交通分流措施。

  (济南时报 记者赵璐 编辑孙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