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3日电(记者陈灏、席敏)记者2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拨付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8992万元,支持山东省级示范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并对54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给予奖补。其中,山东省级创业平台最高可获奖补1000万元。
山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杨士祥介绍,对被认定并授牌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山东省将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存续期、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以及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运行经费。
对于生产经营厂房面积、入驻孵化实体、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人数等指标符合要求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山东省将分别给予300万和200万元的奖补资金。此外,每增加1户创业实体且创业或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山东省均有相应奖励,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但对于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奖补标准可以提高到每处1000万元。
杨士祥介绍,山东全省已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630多家,其中省级示范基地、园区98家,有效引导了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集聚,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