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城交警联合城管执法部门,正对私设的地锁进行拆除(资料照片)济南历城交警联合城管执法部门,正对私设的地锁进行拆除(资料照片)

  大众网济南10月28日讯(记者 贺辉)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在济南市停车办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了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停车泊位资源,停车办针对停车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如乱占道路泊位、私设地锁,可处罚款500元;擅自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逾期不改正,每一停车位每日罚款100元。

  配建停车位挪作他用 山大二院补建140个仍难“过关”

  今年8月,有市民在济南的电视问政节目中提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外科楼的配建地下停车场被挪用,原本是27个停车位的地方被建成了影像科。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不少市民的议论,成为一个舆论关注的焦点。

  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来到山大二院外科楼,发现被挪用的停车位仍没有拆除。山大二院保卫科负责人告诉大众网记者,为了弥补占用的配建停车位,医院拆除了办公楼南侧建筑,增补了140多个规划外车位。另外,明年即将建设的医技综合楼还将增加建设规划。

  对此,济南市停车办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山大二院的挪用配建停车位案例比较典型。处罚决定作出后,医院积极增补了140个车位,并已对处罚提出了申诉,目前专家正在对申诉进行审议。如果审议不通过,还是要继续处罚。

  根据《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四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停车场)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的,由交警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改变功能或挪用的停车位数,每一停车位每日罚款100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济南市停车办针对大中型商场、宾馆、酒店、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开展了配建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25处涉嫌违法的配建停车场,行政处罚23.17万元,恢复停车泊位38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