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26日讯(记者 贺辉)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获悉,自11月1日起在市区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经十路、经七路等15条道路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对违法停车的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款100元记3分。

  市区这15条道路是:经十路、旅游路、经七路、泺源大街、和平路、经一路、明湖东路、明湖西路、明湖北路、花园路、二环东路、历山路、纬二路、英雄山路、纬十二路,目前这些路段已设置禁止停车标志。从11月1日起违法停车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的”,处罚款100、扣3分。

  市区其他道路违法停车暂时仍将罚款100,不扣分。同时,济南交警将针对黄网线停车、路口遇堵继续进入路口(闯绿灯)、机动车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