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有的骗婚女国籍都难查清

  “这是团伙性质的骗婚行为,有明确分工”,本案主审法官、冠县法院少审庭副庭长于红艳分析,这起案件中,林艳梅嫁到当地就是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实施诈骗,骗婚的女子们互相以“表姐”、“姨”等亲戚相称,平时也会打电话、互相串门,以此取得“婆家”的信任。

  于红艳说,这些人往往身份比较复杂,使用的身份信息虚假,许多以“阿花”、“阿红”等为名,有的甚至连国籍都难以查清。例如翁春英自称为越南籍,但有关机关在越南查询不到她的身份信息。

  被害一方多是择偶难的农村大龄男青年,多贫困甚至残疾,他们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憨厚淳朴,急于成婚。“正是利用了他们的这一心理,骗婚者虚构事实、编造谎言,许多人直到案发都不知道自己媳妇的真名”于红艳说。

  于红艳提醒,广大男青年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健康的婚姻观,相亲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不明身份的外地人员,要通过多种途径核实信息,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报案。

  (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吕志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