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
关键看练车场所的性质
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杨超男表示,驾驶私家车在驾考场空地上练习的行为是否属于无证驾驶,首先要看其行驶的场地是否属于“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 所。据此,判断某场所是否属于道路,应看其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特征。
杨超男称,如果当事人练车的场所,属于前述法 律规定的“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例如设在驾考场内的公共停车场,即便其是在驾考场内,仍然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无证驾驶行为,交管部门可 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向无证人员借出机动车的胡先生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 证。
杨超男表示,但如果当事人练车的场所,仅是驾考场内的一块空地,而非停车场,则不应视为前述法律规定的“道路”,也就不能适用《道路交 通安全法》关于无证驾驶的规定。据了解,如果事发不是在“道路”上,那么不在交警管辖范围内,交警也无权以“无证驾驶”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如发生事故, 则按《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追责。
市民疑问
在非“道路”上可以自学吗?
对此,市民李先生表示很疑惑,如今可以自考了,用私家车在“道路”上练车肯定是不行的,属于无证驾驶,那么,如果在不属于“道路”的空地练车,不会有问题吧?
杨超男表示,不在道路上,交警也难管,这方面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盲区。但是,在非“道路”上发生事故,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驾校场地内能否独自练车?
今年7月5日下午,广东怀集县某驾校,怀集县今年高考文科状元方某在训练场学车,在与教练交谈时,另一学员驾车失控,将二人撞倒,教练筋骨断裂受伤,方某被 撞倒卷入车底,前后轮从她身上辗过,后不治身亡,肇事教练车上无教练。2010年3月18日,杭州大成驾校内,一学员在独自练习倒桩出事故,导致1人死 亡,保险公司认为属于“无证驾驶”,拒绝赔偿,双方对簿公堂。
那么,学员在训练场内独自练车,算不算无证驾驶?对此,番禺交警相关人士表示,独自练车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如果学员用的是私家车,出了 事故就要该学员自己承担;如果教练许可其独自用教练车练习,出了事故,教练、驾校要承担责任;如果学员擅自用教练车独自练习,而教练和驾校管理上存在疏忽 的话,学员、教练、驾校都有承担责任。但是,是否属于无证驾驶,还是需要看训练场地的属性。
警方表示,无证开私家车上路练车就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获,将按规定对其予以处罚,提醒学员们一定要在教练的陪同下用教练车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