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报道了一辆120救护车因5元过路费滞留泺口浮桥收费站一事后,山东省济南市急救中心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因患者家属放弃急救,救护车才掉头返回,济南市急救中心已责令山东黄河医院急救分中心对值班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并对当事人员依规做出严肃处理。

  最新进展 救护车因任务取消返回

  8日,济南市急救中心向本报反馈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经调查,涉事车辆属于山东黄河医院急救分中心,10月4日16点36分,山东黄河医院急救分中心接到去黄河北鹊山的出诊命令,在行经泺口浮桥收费站时,因收费问题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停车交涉。16点46分,120调度指挥中心接山东黄河医院急救分中心车组人员电话告知:病者家属已联系退车,该任务取消,车组人员返回。

  随车医生杨女士告诉记者,该医院的救护车曾多次往返泺口浮桥收费站,大多是免费通行,偶尔遇到收费员要求交费而又交涉无效时,救护车也会付费通行。而这次求助患者的症状是呼吸困难,因此抢救时间非常重要,在与收费人员交涉过程中出现了急躁的情绪,才导致了尴尬一幕的发生。但救护车掉头返回并非是因为拒交过桥费,而是因为其间患者家属打来电话,已自行联系车辆就诊,所以此次急救任务取消,才掉头返回。杨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录音显示,患者家属证实当时放弃了急救,自行处置。

  急救中心 针对过路费没有相关规定

  救护车到底该不该交过路过桥费呢?济南市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过路费不属于医疗服务收费,因此并不在列。”济南市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急救中心和我市各大医院都没有针对处理救护车过路费的相关规定。“救护车有义务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但现在济南大部分收费站均不向急救车收费,不缴费不让救护车通行的情况少之又少。”济南市急救中心要求全市急救网络各成员单位,针对此事认真反思与自查,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医护人员、驾驶员和急救员管理,规范职业行为,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关于救护车收费的标准与执行尺度等问题,泺口浮桥管理处方面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对此事不作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