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一起涉及17名传销头目,获利604万美元的传销案件在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自 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办理的规模最大的传销案,而且出庭公诉人面对的是31名律师对17名被告人的无罪辩护。
据了解,2011年以来,被告人黄某等人先后成为美国“凯安尼”公司会员后发展传销组织,以推销“凯安尼”产品为名,依托互联网报单发展会员,要求加入者缴纳1万元人民币购买产品获得会员资格,成为会员后继续发展下线,并设立翡翠、珍珠、蓝宝、红宝、绿宝、钻石等十二个层级,非法牟利。
被告人张某为凯安尼网络中国上海公司(凯娅尼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为被告人黄某、王某、俞某等人发展传销组织提供所谓“合法性”掩护,被骗会员认为公司合法而大量加入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网络传销人员达3万余人,网络下线遍及江苏、山东、浙江、广东、上海、内蒙、宁夏等地。
经审查认定,被告人黄某等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他人参加传销组织,扰乱市场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