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店铺经营不善,日照一对小夫妻竟想通过演戏的方式,骗取保险赔偿,然而,这一行为很快被警方识破,小两口和他们的朋友被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相应刑罚。
9月20日,东港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向记者讲述了这起保险诈骗案件。王某和张某是一对80后小夫妻,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海参店。由于海参是贵重物品,每年需要缴纳大量保费为店内商品投保,小两口便起了邪念,想通过骗保为自己增加收入。
随后,王某联系了他的两名朋友,向对方道明了他的计划,想让两位朋友一起帮忙演戏,两人一口应允。2015年4月的一天清晨,王某的两名朋友按照预谋好的方案,驾车来到王某的海参店,剪断U型锁进入店内后,盗窃了六个空泡沫箱子驾车离开现场。
上午,张某来到店内后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两人共投保了三家保险公司,经核定,赔偿金额共计近27万元。后公安机关在侦破此案时发现猫腻,导致保险公司未实际赔付,随后,两名朋友和王某、张某夫妇相继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等人保险诈骗作案,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均构成保险诈骗罪。四名被告人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
2015年9月,东港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而他们的两名朋友由于均有前科,最终被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的刑罚。
(来源:黄海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