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期,东营市纪委通报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东营区胜利街道孙家村党支部原委员兼村报账员王福明虚报冒领国家良种补贴,从中收受好处费问题。东营区胜利街道党工委给予王福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东营区龙居镇小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长胜侵占村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东营区龙居镇党委给予杨长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河口区新户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职员王永杰受贿问题。河口区纪委给予王永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河口区义和镇油坊村村委会主任韩秀臻占用村集体资产进行营利活动问题。河口区义和镇党委给予韩秀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河口区六合街道范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希武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河口区纪委给予张希武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广饶县稻庄镇胜利村党支部委员刘振良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广饶县纪委给予刘振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垦利县黄河口镇丰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徐海军贪污救济资金物资、占有村干部报酬问题。垦利县黄河口镇党委给予徐海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利津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问题。2011年6月至2015年5月,李先锋在任利津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期间,局财务负责人纪如宝(后调至利津县教育局)安排工作人员张洪恩、张爱荣用个人银行账户存储单位公款,李先锋对此失察失管;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李先锋多次安排张洪恩将单位资金转至账外,形成“小金库”。利津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利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李先锋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利津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洪恩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利津县教育局给予纪如宝行政记过处分;利津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予张爱荣行政警告处分。

  9、利津县汀罗镇卜庙村党支部书记王希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利津县汀罗镇党委给予王希忠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惩治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东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