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山东省近期典型危化品运输违法案例
一、荣乌高速“5.22”危险品运输超载案。2015年5月22日,冀JQ7816的重型半挂车超载运输液氨,在荣乌高速公路477公里处被东营交警查处。驾驶员被依法罚款500元,所属单位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宝丰化工厂被罚款5万元。
二、泰新高速“6.13” 危险品运输超载案。2015年6月13日,鲁RD8588的重型半挂车超载甲酸,在泰新高速公路13公里处被泰安交警查处,超载达30%以上。驾驶员被依法记6分、罚款2000元,所属单位巨野县兴飞运输公司被罚款6万元。
三、青岛 “6.13”危险品运输超载案。2015年6月13日,鲁Q75611的重型罐式半挂车超载运输原油,在黄岛油库附近被青岛交警查处,超载达30%以上。车辆所属单位东辉物流公司被依法处罚款5万元。
四、临沂“7.5”非法运输危险品案。2015年7月5日,冀JJ6510的重型半挂车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液氯,在莒南经济开发区淮海路被临沂交警查处。自7月2日至5日,沧州临港兴明运输队在未办理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的情况下,先后三次运输液氯到山东,共计69.1吨。违法驾驶人贾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沧州临港兴明运输队被依法罚款6万元。
五、泰安“7.8”危险品运输超载案。2015年7月8日,鲁E87372的重型罐式半挂车超载运输煤焦油,在泰安市岱岳区大河路开元路路口被泰安交警查处,超载达30%以上,且未配备押运员。车辆所属单位黄河口油品运输公司被依法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