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济南市召开空气质量保障动员大会,会议下发《济南市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简称《方案》),要求8月22日至29日在济南市范围内通过关停燃煤锅炉、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治理、机动车污染减排、城市扬尘控制、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措施,确保会议期间济南市主要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至少削减30%。

  【控燃煤】不达标燃煤电厂锅炉停运

  在燃煤污染减排方面,济南市列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和《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的重点大气治理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必须确保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转,废气污染物要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燃煤锅炉要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新的排放标准要求实施除尘、脱硫提标改造和脱硝治理,确保达到相应时段排放标准要求。凡未在8月中旬前完成治理任务,或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电厂和燃煤工业锅炉,会议期间要停止运行。

  【管企业】部分企业限产停产

  工业企业减排方面,严格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火电、钢铁、工业炉窑、建材、锅炉等五个行业的山东省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和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或限产治理,确保会议期间济南市主要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至少削减30%。

  【治尾气】必要时启动单双号限行

  《方案》要求,要通过加快黄标车提前淘汰、强化机动车环保监管、提高油品质量等措施,车、油、路三方面综合施策,统筹管理,降低机动车污染,有效保障会议期间良好空气环境质量。

  当预测济南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AQI>300),发布红色预警,同时启动I级响应措施。届时,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增加公交车运力,延长公交车营运时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延长营运时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