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小花的男友姜某甲证实,小花在昌邑市某按摩保健店干服务员,平常“出台”.小花“出台”一般在招待所一楼店里租的客房中,挣的钱需要和老板分成。事发当天,小花接了个电话对姜某甲说店里有事,随后就走了。
5月18日早晨5点多,姜某甲给小花打电话,但小花没接,早上7点多再打电话就关机了。姜某甲感觉情况不妙,就给小花的店里打电话,店里的人说小花不在。5月21日下午,公安局办案人员找到姜某甲让他去辨认尸体时,他才知道小花出事了。
【庭审判决】
山东高院复审核准死缓判决
潍坊中院审判认定,张明和小花发生性关系后,因嫖资问题发生争执,采用手掐颈部、枕头捂脸的方式,致小花死亡,后将尸体抛入招待所管道阀门池内。经鉴定,小花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法院另查明,张明的犯罪行为,给小花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23193元。
日前,山东省高院经二审审理及复核查明的事实与原审相同,最终核准了潍坊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原文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