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案件涉村支书侵吞补偿款
记者注意到,各地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中,被查处的都是县区街道办主任或村支书。虽然官位不高,可权力不容小觑。198起案例中,八成以上是村支书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例如,2012年至2014年,乐陵市市中街道办事处小王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建栋利用协助街道办事处向小王村兑付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84.98万元。
2012年至2014年,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刘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新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占地补偿款领取单,骗取土地补偿款30208元,据为己有,并于2010年10月和2014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分别隐匿截留农户深耕返还款5755元、5083.35元。
除了侵占土地补偿款,贪污低保金问题也十分突出。例如,2008年至2013年,新泰市刘杜镇闫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勇截留贪污本村低保金3.49万元;2007年至2013年,刘勇编造、冒用本村村民个人信息,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4.7万元并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