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日前由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淄博市规划局原局长焦仁方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焦仁方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据了解,焦仁方1946年10月生,淄博市博山区崮山镇天津湾村人,1995年3月开始任淄博市规划局局长、党支部书记,市建委党委委员;2002年12月,任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2014年6月13日,淄博市规划局原局长焦仁方(正县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原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