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惠民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建华贪污受贿案尘埃落定,滨州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多次索要“帮助费”却一直拒不认罪的王建华因单位受贿、受贿、贪污三宗罪,将要面临十六年有期徒刑的牢狱生活。

  帮朋友揽下上亿元工程

  从事建筑工程的赵利双与王建华相识于20年前。1995年9月,在业务上精益求精的王建华当上了山东省惠民县人民医院院长。该医院搬迁到李庄镇后,赵利双开始通过王建华承揽医院的建设工程。

  在赵利双发迹过程中,王建华扮演着“贵人”的角色。2010年,该医院在惠民县开发区建设新院区,赵利双的建筑公司顺利承揽了医院新区和卫生小区的建设工程,两项工程款高达1亿多元。

  在20多年的交往中,双方建立了比较深的信任关系。王建华有事需要帮忙,第一个会想起赵利双。而赵利双对王建华更是感恩戴德,只要王建华需要,一定想办法做到。仅仅是朋友的互相帮助,那倒也无可厚非,然而,利益和身份让这些帮助复杂起来,并最终触碰了法律底线。

  2014年3月,两人先后被山东省惠民县检察院立案侦查,他们之间的利益交往逐渐浮出水面。

  据相关人员证实,作为院长的王建华对医院新区和卫生小区的建设工程直接干预并拍板决定,赵利双承揽下这两项上亿元的工程,也仅是走了走招投标的程序。

  2011年11月,惠民县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扩建项目工程期间,王建华言谈中提出想换辆公车。赵利双便让公司财务人员取出30万元现金买下一辆轿车,办完登记手续后送给了该医院,由院长专用。据医院一位副院长证言,王建华原来乘坐的车换给了该副院长使用,新车的所有费用由医院承担。案发后,该车在王建华司机家的楼下被查扣。

  2013年5月,王建华到医院建筑工地找到赵利双,说在青岛给女儿买房子需要支付首付款。赵利双毫不迟疑,把个人的银行卡交给了王建华。之后几天,王建华用该卡在青岛某房地产公司刷卡消费6.2万余元。

  2013年11月,在医院新区门口的工地上,王建华提出想再买辆私家车。赵利双心领神会,与王建华及其司机一起刷卡28.5万元给王建华买了一辆轿车。该车登记在了王建华的外甥,也就是他的司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