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向商家索要“帮助费”
王建华不只对熟识20多年的赵利双索取“帮助费”,对其他承揽医院工程的商家也不例外。
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王建华以女儿需要租房、买房需要支付定金等为由,索要或默许青岛某贸易公司董事长李绍光为其支付各种费用共计27万余元。而李绍光的公司,在十五六年前就开始向该医院出租医疗设备,租赁费收益已达5000万元。
2013年10月,王建华在惠民县卫生小区的房屋要装修,委托某设计公司总经理许友超找人为其装修,并默许该公司为其支付装修费13万元。此设计公司通过王建华,未经招标便承揽下了惠民县医院新区病房楼、门诊楼等设计工程,设计费共计440余万元。
2014年1月,王建华的房子需要购买家具,便让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勇支付了家具款6.4万元。
此外,王建华对上级领导的要求也是“言听计从”,不惜动用公款和非法手段。2012年9月,惠民县卫生局局长董跃强提出可能要调走,并流露出想带辆车走的想法。王建华便让赵利双以绿化费名义虚开工程款发票,通过其建筑公司套取医院公款30万元。后赵利双公司财务人员将该款送给了董跃强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