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元复员费存到村里合作社

  1948年,王良明的父亲王元怀参军,在警卫营做通讯员。他先后参加了兖州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和解放南京,1950 年被调到海军。1954年7月,王元怀因病复员,带回家200万元(旧币,1955年币制改革,旧币1万元改为1元)复员费。

  1953年冬天,邵而东村村民翟兆海、张玉峰和张星河等人合伙组建星火合作社。1954年,星火合作社需要资金周转,王元怀将200万元存入。王良明手中有一份证明,是当时在场当记工员的吴恩广老人2009年所写。证明中详细记录了事情经过。

  “1985年父亲想找回这笔钱,拿着毛笔写的收据四处找,没想到钱没找回来,收据却被弄丢了。”王良明表示,弄丢收据的是邵而东村村委。

  1985年8月22日,当时的历城县邵而区公所出具证明称,“本区邵东村王元怀交给区委李克华书记1954年复员费旧人民币贰佰万元、折现人民币贰佰元整,存入当时的本村星火合作社。现该社写给王元怀的存单由于保管不慎丢失,特此证明。”目前,王良明的手头上除以上证明外,还有时任邵而区区委副书记李克华和邵而东村村民吴恩广就此事写的亲笔证明。

更多精彩内容,请搜索关注微信号sina_shandong,在这里,看见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