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园里的隐秘

  曲笔值从小就住在荔湾区,街坊都知道他贪玩,甚至有点“咸湿”。他听街坊说,文化公园一到晚上就有很多“××鬼”(当时对男同性恋者的贬义用词)聚集,这种男同性恋者聚集的场所,当时称为“渔场”。

  那个时代,大家对男同性恋者十分反感,人们说:“乌漆麻黑的,也不知道那些变态在做些什么恶心事”。但曲笔值知道后,却对入夜的文化公园充满了憧憬。

  他十三四岁的时候,白天在社区服务站运木糠。一吃完晚饭,就从柜子里拿1角钱,偷偷溜出家门,紧张又期待地赶去文化公园。

  白天的文化公园他去过,入夜的文化公园他还是第一次见。

  走到大门附近,三三两两的成年男子避开路灯,在阴暗的角落里“卿卿我我”,“笑吟吟地”。

  他把口袋里的一角钱拿出来,捋了捋,买了一张公园门票。“进去后,看见的几乎都是男性”,黯淡的灯光下,曲笔值觉得身体有股暖流涌动,充满暧昧。

  十三四岁的他,在别人眼中还是“小孩子”,他一个人坐在公园的石椅上,看过往的男人们,仔细观察他们的个子、样貌、眼神。遇到样貌清秀、五官端正的,他会忍不住多看几眼,遇到阳刚、英气十足的,他更是按捺不住,“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前搭话”。

  那天晚上“大饱眼福”之后,去文化公园成了他每天晚饭后的固定节目。

  去了几次之后,曲笔值越发大胆了。

  “俩人眼神接触到了,有点感觉”,他就主动坐到旁边,不害羞也不怯场,有时直接把头靠在对方的肩膀上。他喜欢和一些年纪大的、长得好看的、有胡子的男人聊天。

  “我嘴很甜,会哄别人”,俩人会从兴趣爱好聊到工作,曲笔值也爱听年长的男人给他讲道理,他认真听着,频频点着自己稚气未脱的小脑袋。

  在那个年头,晚上9点多路上的人就已经很少了,他才依依不舍地小跑回家,经过一盏盏昏黄而温暖的路灯。

  有时,爸爸会在路口堵他,用拳头敲他的脑袋,“为什么你那么咸湿”。父亲和街坊只知道他是小孩子,喜欢毛手毛脚。但当时大家对同性恋还不太了解,都以为曲笔值只是贪玩、痞气。

  “当时,社会对男同性恋者非常排斥,流氓罪是扣在他们头上的大帽子。”有一天晚上9点多,曲笔值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动作亲密。碰上居委会来检查,用电筒照着他们。“两个男的抱在一起,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居委会的人向黄沙派出所报警,叫双方父母来领人。

  曲笔值因为还是“小孩子”,顶多被骂一通、打几下,但对方是有单位的人,被迫写保证书。之后,再也没有见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