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对巡视组的意见建议县委未重视,计生工作仍然落后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向郯城县反馈专项巡视情况。6月8日上午,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刘志青向郯城县委书记刘纪民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当日下午,刘志青同志代表巡视组向郯城县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临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关华出席反馈会并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要求,刘纪民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2015年3月12日至4月1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郯城县开展了专项巡视。巡视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专项巡视任务。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志青指出,郯城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围绕主责主业,取得了一定成效。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组上次反馈意见不重视,整改工作不到位。2012年9月至11月,巡视组曾对郯城县计生工作进行了重点巡视,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建议县委下大气力整改。然而,对巡视组的意见建议,县委并未引起重视,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处于落后状态,引发和暴露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诸多问题。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利用代收代交社会抚养费的机会,多收少交;有的收取后使用不合规票据,甚至打白条;有的坐收坐支,截留挪用;还有的向超生户违规收取费用等。二是执纪监督乏力,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重。县直部门、镇街普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坐收坐支、违规出借资金、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等问题比较突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违规发放补贴、公款购买礼品、公车私户等问题仍有发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刘志青代表巡视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县委要把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整改。二是加大整改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县委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计划生育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着力解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问题。要加大计划生育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问责。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管。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要坚决纠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行为,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