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少年同时追逐一名女子,争风吃醋各不相让,决定“单挑”定输赢。因其中双方妥协,“单挑”放空。好事朋友不甘心,挑拨离间又促成“单挑”,结果一人受伤,四人被拘留。

  5月19日10时30分,齐河县公安局接到110匿名报警,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308国道李家岸引黄渠跨线桥南侧的小树林里,多名少年围殴一人。民警将其中两人抓获,带回派出所审查。之后民警又将两名违法人员抓获。

  经调查,年初,顾某通过手机聊天认识了济南市天桥区的徐某,并且认了“干妹妹”。章某是顾某初中同学,看到徐某漂亮,与其主动搭讪,两人熟悉起来,徐某成为章其女朋友。于某是济南市天桥区人,与徐某同班同学,多次暗恋追逐。

  一次网上聊天,徐某对顾某说,于某经常骚扰她。随后,顾某决定要教训于某。5月18日晚,顾某加了于某的QQ号,在网上威胁恐吓于某。但是于某毫不示弱。一怒之下,于某让顾某在齐河选个地方,同时叫上章某,三人‘单挑’决斗。

  当晚,两人网上约定在齐河县国科别墅区附近进行“单挑”。顾某担心自己吃亏,就与章某商议一起教训于某。而后,两人又在朋友圈里动员,邀请自己的好友马某等人。次日7时许,于某害怕吃亏,就与顾某商议取消单挑,改由他请吃饭。听了于某的话,顾某放弃了打架的想法,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圈里的朋友。

  约架取消后,朋友马某不甘心,就主动与于某打电话,用激将法故意挑拨,于某头脑一热中了计,骑着摩托车就往齐河赶。马某、章某等人驾驶一辆汽车,事先到达约定地点。半个小时后,于某驾驶摩托车赶到。之后于某被众人打倒在地,滚到河坡下面。马某、章某等人又把于某从泥里揪上来,一阵猛打,幸亏110民警迅速赶到,于某除了脸部、腰部受伤外,并无大碍。

  目前,违法行为人马某、章某等四人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日(因四人系未成年,不执行拘留),并处罚款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