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历次公务员工资调整

  据公开资料,中国公务员工资在改革开放后调整了多次。其中在1993年到1997年没有调整,1999年到2001年期间则连续3次调整,且调整幅度较大。

  1985

  由以级别定工资的职务等级工资制,转到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1993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家干部变为公务员,按不同职能,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其中,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

  1997

  经国务院批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机关新录用人员的试用工资相应提高:大学本科生由每月70元提高到225元;硕士生由每月97元提高到260元;博士生由每月105元提高到290元。

  1999

  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10级至1级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

  2001

  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工资提高到230元;15级至1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的级别工资,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

  原来50元至480元的职务工资标准提高到100元至850元。

  2003

  职务工资由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

  2006

  实行职级工资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列入基本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 追访

  北京目前还未开始调整

  记者日前了解到,北京目前还未开始调整公务员工资。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北京市将按照中央部署落实完善公务员工资的相关政策落地。

  “从去年开始说,现在我们单位还没有开始调整。”一位在海淀区某单位工作的公务员称。

  记者了解到,湖南省目前已进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湖南省地税局一名公务员告诉记者,该单位今年4月初按工资增长标准补发了一笔4000多元的工资。

  该公务员还告诉记者:“从工资条上看,每个月增涨的工资在300元左右。”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截至去年10月,湖南省完成“吃空饷”问题整治后,就已经开始部署工资调整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