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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人寿山东省分公司第二批社会监督员上任

A-A+2014年3月27日17:03新浪山东评论

  “保险可能做不到锦上添花,但肯定是雪中送炭。”3月25日,中荷人寿山东省分公司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上,一位客户在出险理赔后现身说法。当日,中荷人寿山东省分公司第二批社会监督员正式上任。继“爱•聆听”客户倾听回馈系统后,为进一步畅通保险客户沟通渠道和权益维护平台,该公司持续推动社会监督员制度建设,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走在山东寿险公司主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前列。

  当日,来自济南的社会代表接受了该公司的社会监督员聘书,与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市场部、客户服务部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监督员围绕该公司的产品、服务,结合自身和亲朋感受畅所欲言,对该公司的现状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进行热烈的探讨。本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分别来自保险行业协会、新闻单位、银行、民营企业等行业领域,任期1 年,期满后可以调整或续聘。今后,社会监督员将在监督公司业务品质、服务水平、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个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方光维表示,分公司今后将细化监督员活动,并考虑地方性特点,尝试在多个机构所在地选聘社会监督员并组织座谈,力求获得当地第一手的针对性意见,进一步提高分公司服务水平。

  据悉,该公司此举旨在积极响应监管机关关于构建“政府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格局”,加强各项业务品质,规范销售行为,进一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树立山东省保险业诚信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杨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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