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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3人当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

A-A+2013年9月27日11:41大众网-大众日报评论

刁娜刁娜
沈星沈星
孟祥民孟祥民

  □记者 赵琳 报道

  本报济南9月26日讯 今天在北京举行的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颁奖仪式上,54名道德模范受到表彰,我省参选的候选人刁娜、沈星、孟祥民3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另外刘吉传、刘成德、王伟、郭庆刚、陈叶翠、于统帅、王华堂和张翠兰夫妇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在当选的三名道德模范中,烟台的80后女孩刁娜在下班路上舍己救人,她和因救中学生溺亡的战士沈星都获得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的淄博“环保卫士”孟祥民被评为敬业奉献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自2007年开评以来,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我省在前三届评选表彰活动中共有8人当选为全国道德模范,他们分别是王乐义、许振超;李登海、李学海、孟祥斌、杨正权;刘延宝、冯思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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