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春晓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加大就业援助力度,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健全就业援助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建立基本就业服务援助+专项就业政策援助+特定群体就业援助+急难就业援助的“四位一体”就业援助制度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就业援助格局。

  根据《通知》,就业援助对象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主要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低收入家庭的择业期高校毕业生、临时就业援助人员等四类人员。

  在就业援助制度体系中,首要就是实行基本就业服务援助。我省对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人员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服务范围,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努力促进援助对象尽早就业。

  同时,实行专项就业政策援助。《通知》明确,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援助,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实行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援助,对有创业意愿的全面纳入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免费场地或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支持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实行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援助,对有培训需求的就业援助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全面提升职业技能。

  对于特定群体,我省拿出了实打实的就业援助举措。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的重点人群,全省统一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专项安置。对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鼓励企业吸纳、支持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低收入家庭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及时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精准推送符合其需求的针对性岗位,对有见习需求的纳入见习安排,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此外,我省还实行急难就业援助。加强监测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分析研判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政策调整等突发因素对群众就业的影响,及早采取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措施,降低集中规模性失业风险。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深入实施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截至10月底,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5万人,同比增长7.03%,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0%以上,居全国前列,全省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8.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万人,均提前完成年度计划。